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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改如走上日本之路,药业的苦日子还在后头

发布日期:2019-03-01    作者:昭远制药    

医改如走上日本之路,药业的苦日子还在后头
看起来,中国医改已有效仿日本的意思,而欧美的自由药价制度肯定是不会采纳的啦。其实,现在的一致性评价,带量采购,医保控费,医药分离,大多还没有定案,如果真按日本那套来,药业的苦日子还在后头呢。散户不懂也不去了解,只会喷,下场就是账户不断缩水。

先来看看日本咋整的。

日本医改,核心原则就是医药分离,怎么样?听起来熟悉不?这个大原则,弄了多久才尘埃落定?1874年开始,日本颁布《医制》,其中第四十一和四十三条分别规定,医生将处方交予患者收取相应的诊疗费,禁止医生买卖药品”;以及医生进行药品贩卖或通过与药店合作谋求私利将予以处罚。直到2007年日本的医药分离率才达到59.7%以上。前前后后133年时间,期间多次反复,原因就是利益界定模糊,医师协会以一身悬命的态度保护自身利益,改革多次失败。

最后怎么解决的?大幅提高医生诊疗费兼大幅降低药价。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?看一组数据,1975-1985年,患者的药物费用在医疗费用中的比率一直稳定在三成左右,可到了2002年,这一比率跌至18.9%,住院用药费用则降到了医疗总费用的9.7%。也就是说,诊疗费用在整个医疗费用中占到8成以上。

再看药价。同期,日本药物价格指数下降了50%。怎么降下来的?1974年开始,在日本,所有的药物分为两类,一类是医疗用药物,这些基本都是处方药;另一类是在药店可以随意购买的药物,即非处方药。

日本的《药事法》规定,凡是医疗用的药品都不能自由定价,而是由厚生劳动省统一定价,厚生劳动省对每种药品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,算出其加权平均值及变动范围,这个加权平均值加上一定的变动幅度,即为“药价标准”(即全民健康保险报销范围)。凡是处方药均可申请进入“药价标准”,同时纳入政府定价范围。

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不予干涉,对于一些并非用于治病的药品,比如美容药品,政府不干涉其定价。

大规模降价,首先就是搞定仿制药,对于所有专利过期药、以及上市的仿制药,在同一个通用名下,相同剂型下,实施统一的定价。当然,为保护研发积极性,政府在新药、原研药和仿制药之间设置了一定的差价。仿制药根据进入药价标准目录的时间顺序按批次定价,每2年下调1次,首仿药按原研药的70%制定,当原研药和仿制药数量在20个以上时,继续进入目录的仿制药按照最低价格的90%制定。看起来更熟悉了不是?

新药价格制定的方法是,选择同一效能、药理作用、化学结构类似的药品为对照药,以对照药通常一日最大用量的价格为基础,结合新药的创新性、有用性和市场性等因素来确定。

如果没有如前所述的参照药品,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。但按这种方法计算的药品价格,假如比其在美国或欧洲市场上的价格超过两倍或低于50%,则必须将按成本计算出来的价格做一定的调整。

做药有暴利?至少在日本,不存在的。看看日本也是亚洲最大的制药企业,武田制药。毛利率接近70%,可净利率只有不到7%。事实是,日本最大的30家药企,其收入占全部药企收入的接近80%,但净利率在15%以上的,只有五家。再看看A股,你就知道,现在这种级别的医改,还是试探而已,都还没给你上手段,动真格的呢。

老龄化,药业黄金十年二十年?睡醒了没有?从仿效日本那一刻开始,药业作为一个整体,躺赚的好日子就已经结束,微利时代正式来临。绝大多数药企,会生不如死。只有那些有国际视野,有研发能力,可以把药卖到国外去的企业,才有做大的机会。说的不好听一点,整个中国,有这个能力的药企,一个巴掌数得过来不?